电 话:0536-3086221 举报信箱:sdmyxyjjjc@163.com
严格执行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。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要提交书面报告。
在职科级及以上干部向纪委办公室报告;其他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报告。
操办婚礼在7天前报告,报告内容应包括拟操办事宜的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数及参加人员的范围等情况,并做出严格执行纪律的承诺。
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书面报告的,可先口头报告,并在事后3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。
版权所有 © 2018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地址:潍坊市胜利东街88号(261061)
网站维护:中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鲁公网安备 3707940200128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