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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
2025-01-16 09:14  

    严格执行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。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要提交书面报告。

    在职科级及以上干部向纪委办公室报告;其他教职工向所在部门报告。

    操办婚礼在7天前报告,报告内容应包括拟操办事宜的时间、地点、参加人数及参加人员的范围等情况,并做出严格执行纪律的承诺。

    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书面报告的,可先口头报告,并在事后3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。

附件【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表.docx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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